西宁知名抚养权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诉讼
文章列表

离婚条件

2018年12月18日  西宁知名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xnfyqls.com/
  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没有争议。

  诉讼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文章来源: 西宁知名抚养权纠纷律师
律师: 李信善 [西宁]
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29712014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nfyqls.com/art/view.asp?id=933783293627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民法典中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执行 民法典中法院离婚时财产如何处置
  • 2.一方传销所负债务是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李某离婚案代理词
  • 3.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之后多久付 还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 4.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四大原则 结婚三年离婚起诉财产分割
  • 5.2019年起诉离婚要做哪些准备?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样的?
  • 18297120145
    官方微网站
    电话:18297120145
    Q Q:
    联系信箱:18297120145@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1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