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全市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任务,4月12日,市司法局作为湟中县上新庄镇白石头村的帮扶责任单位之一,局党委书记、局长戴彦朝带队赴白石头村对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通过和村两委干部的亲切交谈,局领导了解掌握了该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对于下一步帮扶工作,戴彦朝表示,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开展便民、惠民、利民服务活动,助推“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一是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为法治农村建设服务。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法律七进”工作要求,以法治宣传“六个一工程”为平台,加强农村法治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书架、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等配备建设,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为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努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力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认真履职,做好矛盾纠纷工作,帮助和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调解一件,消除一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贴近群众需求,努力为和谐农村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农村老、弱、病、残提供方便简化程序,努力与农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全面了解群众需求,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